資金是遊戲開發旅程中的關鍵助力。無論你是剛起步的新創團隊,還是正準備擴大規模的遊戲公司,政府都備有一系列投資、融資與貸款資源全力相挺!我們特別整理了涵蓋創業資金、營運週轉到設備升級等多元方案,協助你在實現創意的路上,突破資金限制、加速前進。除了中央單位的支持,各地方政府亦有提供專屬的貸款利息補貼措施。這裡以臺北市的資源為例,可依自身所在縣市逕行至各縣市官網查詢在地方案!
文化內容策進院─國發基金投資
- 投資範疇:以有助於促進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生態系發展之創業投資事業為主
- 投資對象:在臺灣登記設立的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
文化內容策進院─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貸款
- 負責人年滿18歲–45歲
- 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立案未滿5年
- 準備金及開辦費200萬
- 週轉性支出400萬
- 資本性支出1,200萬
文化內容策進院─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
- 申請資格:文策院實際輔導之業種(如:動畫、遊戲、時尚設計等)
- 貸款額度:
- 第一類(中小企業):最高不超過 8,000 萬元
- 第二類(大型企業):最高不超過 2 億元
- 第三類(藝文類非營利組織):最高不超過 8,000 萬元
- 第四類(文創專案合約貸款):最高不超過 1 億元,但具指標性、跨國合製之專案,通過專案審議後,得不受此限制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青創貸款)
-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5年之事業
- 負責人年滿18歲–45歲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企業小頭家貸款
- 週轉性支出:每一事業申請本項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
- 資本性支出: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為原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創業鳳凰貸款
臺北市政府─中小簡易貸、中小貸款
- 申請資格:登記於北市且實際營業一年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第一類:年齡為18-65歲且設籍北市之中華民國國民,經營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北市辦有稅籍登記
- 第二類: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
- 第三類: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且非屬第二類之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
- 第四類:符合第三類資格且申請時起前三年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獲政府各項政策性貸款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且依約定連續攤還貸款達18個月以上
(2)獲產業局公告之政府相關創新獎項或相關補助
(3)經向財團法人證劵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登錄創櫃板並已獲同意進行輔導,或已登錄創櫃版
(4)平均年營業額達3,000萬元以上
- 中小簡易貸:第一類及第二類最高為100元,第三類及第四類最高為300萬元
- 中小貸款:第一類及第二類最高為100元,第三類最高為500萬元;第四類最高為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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