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推動「獨立遊戲開發獎勵暨產品化加值計畫」申請須知。
依據:「數位發展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辦理。
☆詳細資料可至數位創新補助平台參閱及下載
0126申請說明會簡報(點我下載)
申請期程:自113年1月10日起至 113年2月29日(四)下午5時整,逾時不受理
※本次申請需以工商憑證申請,請務必注意申辦時間※
計畫期程:113年1月10日至113年11月30日。
【申請資格】
(一)應為國內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不包括外國公司。欲申請「開發獎勵計畫」者,須為設立未滿 5年內之公司 。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
(三)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 投資 事業名錄為準)。
(四)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五)計畫團隊成員(正職成員)具中華民國國籍至少應占半數(含)以上。
(六)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我國事實上管轄區域內。
【獨立遊戲開發獎勵暨產品化加值計畫 申請常見問題Q&A】
1.是否一定要先擁有公司,才能夠申請這個獎勵?
答:是的,此為必要條件。
2.依照商業登記法設置的商業行號是否符合資格?
答:申請人應為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公司,主要係因商號登記,行號的名稱保護只在設立行號的縣市範圍之內,同時商號亦不具備法人人格,後續易衍生爭議,故為貫徹本辦法之精神,鼓勵團隊投入人力開發創作,在與法務人員研商後,為避免耽誤公告時程,仍然先以公司為申請要件,且於公司運用情況下,較可確保相關機能之運作,後續再行討論其他處理之可能性。
3.我公司登記在臺灣,定期回臺灣處理相關事務,但團隊目前都在其他國家遠端工作,這樣是否符合資格?
依據: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我國事實上管轄區域內。(申請須知)
答:本計畫目的旨在鼓勵國產自製的遊戲內容,即便申請人之公司依公司法規定於我國事實上管轄區域內設立公司登記,但團隊內成員(含兼職成員)皆身處在不同國家進行研發工作,則不符合本項資格條件。至於外包是否含括在內,則由審查委員依團隊申請時所提列之委外工作項目及整體團隊分工配置情形綜合認定之。
4.如果申請公司已經有申請例如紓困方案、SBIR創業補助時,就不能申請了嗎?
答:本項獎勵主要係針對所提計畫,亦即「產品」,因此若該「產品」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則仍可申請,惟實際上仍由審查機構認定。
5.請問如果我已經在募資平台進行募資,也在STEAM上進行搶先體驗(Early Access)了,請問這樣是否符合資格?
答:獨立遊戲開發獎勵宗旨在於協助新創團隊籌措研發資金,如公司產品已有能力接觸市場及消費者,並獲取一定的收益,即屬於申請須知中所指之「產品預售」行為。至於讓大眾以小額資金支持專案之「募資活動」,或是讓消費者可在遊戲正式發布前各種版本週期中付費購買並體驗遊戲之「搶先體驗(Early Access)」,雖已可觸及消費者,但亦屬於業界進行市場測試或行銷推廣的管道之一,並不會因此而喪失申請資格。
申請人如有此情況,應於簡報文件中說明,協助佐證,但獲益程度是否已達到「產品預售」之標準,仍由審查委員認定,申請人不得異議。
6.如果我的公司已有獲得天使投資人的資金挹注例如:創夢投資,請問這樣是否符合資格?
答:為避免資源重疊及排擠效應,本計畫申請須知所限制之民間投資,僅限於對預計提案申請之「專案或產品」所挹注之研發性質資金挹注。若申請人在預計提案申請的專案產品之外,獲得其他民間投資,則非在限制之列。
7.請問資料片(DLC)或二代產品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答:原則上,申請機制中並未特別限制此類標的之申請。在DLC的情況下,因主程式已開發完成,審查委員將排除該部分,僅就未完成開發的部分來作為申請評分之標的。至於二代產品,因仍屬於一獨立產品,仍可依申請須知規定提出申請,並依審查重點及評分配比辦理。
8.剛成立的公司明天才會拿到工商憑證,目前登入顯示「此統編查無稅籍資料」請問拿到工商憑證後資料隔多久後台才會更新?只缺稅籍登記的話不能申請嗎?
答:若廠商以申請取得工商憑證,但無法登入網站,請將申請相關文件資料寄至digiplus@adi.gov.tw,並與補助平台聯繫,補助平台將協助進行開通。
由於公司資料係由系統後台上傳,無法串接財政部網站,每天更新時資料會被清空,故請公司在收到辦公室通知的當天下午2點前,務必將資料上傳暫存到步驟2。
9.本計畫所獲得之獎勵金是否會先預扣稅款?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
答:本計畫給付之獎勵金行質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因此給付單位於給付時,會先予預扣10%稅款。(申請須知中所列之獎勵金額為未稅金額)
10.受獎勵公司簽具領據請領獎勵金是否應貼印花稅票?
依據:印花稅法第5條、第7條。
答: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稅率以金額4/1000計貼。各期獎勵金將提供領據供受獎勵公司簽署,並以之辦理款項領程序。受獎勵公司應於簽署領據同時,於領據背面黏貼足額之印花稅票後提供受理單位請領各期獎勵金。印花稅應由受獎勵公司自行負擔。
11.是否會收到扣繳憑單?
依據:所得稅法第88條、第92條、第94條
答: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當年度撥付的款項將由撥款單位於隔年年初申報扣繳(法定申報截止日依主管機關公告為主)。扣繳憑單將郵寄至納稅義務人公司登記地址。
12.開發團隊內若只有一位正職員工,其他都是兼職是否可以呢?
答:實際開發團隊中若有兼職者一樣應列入開發團隊。雖然目前資格條件上並沒有限制開發團隊中正職人員數量,但若只有1位正職,而其餘皆為兼職人員,建議仍應於簡報審查時對於此規畫(含開發時程、人力配置)進一步說明,以強化計畫之可行性。
13.申請書或簡報可以補正修改嗎?我的計畫簡報到審查會議當天是否可以抽換?
答:申請書為線上填寫,上傳的簡報送件後無法修改,然送件後會有補件期間,於補件期間針對申請書內容及簡報可酌做調整重新上傳送件,倘審查時使用的簡報與送件時有差異,請於審查會議中主動向審查委員說明。
14.簡報內容順序可以調整嗎?還是一定要按照範本的順序?可另外製作新投影片?
答:簡報設計及內容順序可依團隊需求調整,惟簡報架構原列有之項目仍必需呈現,並注意簡報報告時間以15分鐘為限。
15.關於遊戲流程展示,影片的數量及長度是否有規範?畫面要以詳細呈現還是要剪輯?需要有真人操作畫面嗎?還是螢幕錄影即可?如何在簡報中呈現?
答:影片的呈現沒有相關限制,建議以可呈現出產品的完整度、可遊玩性為主。請務必將影片上傳YouTube連結貼至簡報中。
16.產品化加值計畫獎勵金最高為300萬,請問是如何審核會給予多少獎金呢?
答:會視團隊簡報中經費規劃之合理性進行審核。
17.計畫中的工作規劃如何訂定及驗收?
答:本計畫之查核內容由廠商依規劃自訂完成項目。驗收會議時,委員將以計畫簡報訂立之產出物進行階段性成果驗收。